南昌大学计划财务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11-17

南昌大学研究生

     

关于规范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导师:

为了调动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我校自20099月起实施了《南昌大学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实施办法》,根据财务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研究生助研奖学金(简称“助研金”)的发放办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研金的经费来源

用于发放研究生助研金的经费可以是指导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经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培养经费或其他经费。

二、助研金的审核发放程序

指导教师负责对研究生助研岗的设置和考核,考核合格的,填入《研究生助研岗位考核及助研金发放表》(见附件)并按下列程序办理助研金的发放:

1、用科研项目经费发放(需符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指导教师(项目经费负责人)签字后送校计划财务处办理。

2、用培养经费发放

指导教师签字,报学院(经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送校计划财务处办理。

3、校计划财务处将通过(前湖校区)建设银行把助研金转入学生个人帐(卡)号。

三、说明

《研究生助研岗位考核及助研金发放表》中“建行帐(卡)号”栏填研究生在前湖校区建设银行的帐(卡)号,且“学生姓名”与“建行帐(卡)号”必须相对应,否则无法办理助研金发放。




研究生院

计划财务处

二O一一 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研究生助研岗位考核及助研金发放表

月至   月)

经费来源:  

学生姓名

学号

建行帐(卡)号

博、硕士

岗位考核结果

助研金()

备注


















































 


——

导师(签名):   学院(项目经费)负责人(签名):


 
南昌大学计划财务处 版权所有 管理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编:330031
电话:860-791-83969077 传真:860-791-83969077
E-mail:cwc@n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