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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课题经费报帐的有关通知 | |||||||||
[ 来源:计划财务处 作者:佚名 添加时间:2010-09-03 ] | ||||||||||
校内各单位: 由于上级有关部门对国家级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863”课题、“973”课题、国防项目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等)经费的使用情况检查日益频繁,检查时的原始凭证查找和复印工作非常繁杂,为减轻有关课题负责人配合检查时的负担,我处经与科技处、社科处商定,上述课题负责人每次在办理报账手续时,请事先将有关原始凭证(单据)复印留底自行保存并由我处在复印件上盖章备查。其他项目课题负责人认为日后上级有关部门需要同样进行检查的也可照此办理。望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计划财务处 201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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